您现在的位置是:
首页
工作动态
中央电大荣获“2008年度中央国家机关平安单位”称号
(发布日期:2009/04/27 ) 浏览次数:
中央国家机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于近日发出《关于表彰2008年度中央国家机关“平安单位”的决定》(国机综治办〔2009〕6号),中央电大等494个单位被评为2008年度中央国家机关“平安单位”。此次“平安单位”创建活动是在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,坚持“预防为主、单位负责、突出重点、保障安全”的原则,从领导重视,机构健全;责任落实,齐抓共管;宣传深入,疏导及时;制度健全,设施完善;安全稳定,秩序良好等五方面进行综合考核评比。
2008年,中央电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,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,以开展平安建设为基础,以落实奥运安保工作为重点,努力完成综合治理和维稳任务,实现了“大事不出、小事减少、管理严格、秩序良好”的平安奥运管理目标,为首都的和谐稳定和第29届奥运会、残奥会的成功举办做出了应有的贡献。
关注国开之声微信公众号
